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

    金欢觉得自己是被绑来的。

    准确地说,是被林夕的狂热和一张前排票绑来的。

    “你知不知道这张票我花了多少钱?!”出发前三天,林夕在电话里吼,“你知不知道我省了多久的饭钱?!你知不知道——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知道了,”金欢把手机拿远了一点,“我去,我去还不行吗。”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!”林夕的语气瞬间从暴怒转成了兴奋,“我跟你说,座位超好!就在地团后面第一排!第一排你懂吗!”

    金欢的眼睛瞬间亮了。

    “吴世埙的后面?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能不能别只记住帅哥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还想让我记住谁?”

    林夕深吸一口气,决定放弃跟一个颜狗讲道理。

    “我跟你讲,”金欢有一次跟林夕科普,“地团的颜是那种,你知道吧,就是那种每个成员都好看,但好看得完全不一样。吴世埙是清冷挂的,不笑的时候像高岭之花,笑的时候又像小奶狗。”

    “打住,”林夕举手投降,“我不想听你分析每个男爱豆的长相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没说......呢”

    “闭嘴吧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,”金欢语气斩钉截铁,“必须去。”

    “你刚才不是说知道了知道了吗!”

    “刚才没有动力,”金欢理直气壮,“现在有了。”

    林夕气得想顺着信号爬过去打她。

    出发那天,林夕带了个巨大的应援包,里面塞着两个皇冠灯、一沓权至龙的手幅、一个自制的权至龙发箍,还有一本相册——里面全是权至龙的照片,从出道到现在,按年份排列,每张都覆了膜。

    “你带相册干什么?”金欢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“万一有机会签名呢!”

    “你觉得在这种几万人的场子里,你有机会让他签名?”

    “万一呢!”

    她把那个发箍拿起来看了看,做工粗糙但能看出来很用心,字母的边缘剪得很整齐,亮片是一颗一颗粘上去的,胶水的痕迹都处理得很干净。

    “你做的?”

    “做了两个月,”林夕抢过发箍,小心翼翼地戴在头上,“怎么样?”

    金欢看了看发箍,又看了看林夕那张写满了“快夸我”的脸。

    “挺好的,”她说,“就是有点……闪。”

    “闪就对了!gd就是闪闪发光的人!”

    金欢没有反驳。她把相机挂好,检查了一遍电池和储存卡,两张卡都是空的,足够拍照片了。

    到了场馆门口,金欢才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“追星”。

    人山人海。各种应援棒、应援巾、应援服,五颜六色,五花八门。有的粉丝举着巨大的手幅,有的粉丝脸上贴着贴纸,还有一群人在门口合唱大棒的歌,唱得还挺好听。

    “你看你看!”林夕指着那群人,“那是站子组织的,她们从早上就开始排队了!”

    金欢看着那群姑娘冻得通红的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睛,感慨道:“你们粉丝真不容易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,”林夕骄傲地挺起胸,“为了哥哥,什么都值得。”

    她们的位置确实好得离谱,就在舞台正对面,地团座位区的正后方第一排,抬头就能看见舞台,低头就能看到前面那些明星的后脑勺。

    “你这个票到底花了多少钱?”金欢凑到林夕耳边问。

    “别问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想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林夕——”

    “我吃了一个月的泡面,够了吗?”林夕面无表情地说。

    金欢沉默了一下,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值了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吗?”

    “真的,”金欢指了指前面地团的空座位,“这个位置,能看清吴世埙有几根睫毛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能不能正经一点?”

    “我很正经啊,”金欢无辜地眨眨眼,“睫毛数量是很重要的数据。”

    林夕一巴掌拍在她胳膊上。

    “来了来了来了!”林夕抓着她的胳膊,指甲都快掐进肉里了。

    “吴世埙!”金欢小声尖叫了一下,手指疯狂按快门。

    吴世埙一袭西装外套,领口微微敞开,刘海随意地搭在额前,在他坐下来的那一刻,他侧头跟旁边的人说了一句话,嘴角弯了一下。

    金欢的相机精准地捕捉到了那个瞬间。

    “拍到了拍到了!”她兴奋地小声说,“他笑了!吴世埙笑了!”

    “你小点声!”林夕急得掐她,“别让前面听见!”

    金欢赶紧捂住嘴,但眼睛还是亮晶晶的。

    金欢的相机快门声就没停过。

    “你能不能控制一下自己?”林夕在旁边翻白眼。

    “不能,”金欢理直气壮,“我是颜狗,颜狗不需要控制自己。”

    林夕绝望地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吴世埙坐下来之后,金欢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,他的后脑勺对着她。

    “我看不到他的脸了,”她哀嚎。

    “你本来就只能看后脑勺,”林夕幸灾乐祸,“你以为你是他女朋友啊?”

    “你能不能别说这种扎心的话?”

    “不能。”

    金欢嘟着嘴,调整了一下坐姿,试图从侧面找到一个能看到吴世埙侧脸的角度。她整个人歪向左边,脖子伸得老长,姿势极其不雅。

    “你在干什么?”林夕看着她扭曲的姿势,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“找角度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起来像一只扭了脖子的鸡。”

    “闭嘴,为了帅哥,值了。”

    就在金欢忙着找角度拍吴世埙的时候,另一双眼睛正在注视着她。

    权至龙和永培入场的时候,目光习惯性地扫过全场,舞台、摄像机、观众席、粉丝。

    他的视线在地团附近停了一下,看到有一个女孩正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伸着脖子往地团的方向看,滑稽得像一只探头探脑的猫。

    他嘴角微微弯了一下,然后收回目光,走向座位区。

    他认出来了,明洞,那个视频,那个举着相机的女孩。

    他当时多看了她一眼,因为在首尔,不化妆出门的女孩实在太少了。

    然后他注意到她眼角那颗痣,像一滴朱砂,点在白皙的皮肤上,醒目又生动。

    后来他在网上看到了那个视频。是经纪人发给他的:“哥,你被人拍到了。”

    他点开视频,看到了自己的背影,也看到了那个举着相机的女孩。她在视频里笑嘻嘻地买炒年糕、跟摊主比划、对着镜头说“这个看起来好好吃”。

    看了两遍,再后来,他在李朱赫的手机里又看到了她。

    “这个女孩,”李朱赫指着屏幕上的金欢说,“我认识,中国来的,很可爱。”

    权至龙不动声色地记下了她的账号,然后他开始关注她。

    权至龙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,他的世界里,音乐、舞台,才是最重要的。女人?有过,但从来不是他生活的重心。但这个远在中国的、甚至不是他粉丝的女孩,让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。

    他想知道她在想什么,想知道她说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好笑,想知道她眼角那颗痣在阳光下是什么颜色。

    现在,她就在他面前。坐在地团后面,看着地团。准确地说,看着吴世埙。

    权至龙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她在笑,对着吴世埙笑。吴世埙刚才不知道说了什么,旁边的成员都笑了,她也跟着笑了,笑得眼睛弯成月牙形,露出两颗小虎牙。

    权至龙的表情变了,有一种自己看上的东西被别人偷走了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你在看什么?”永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

    永培看了看那个方向,又看了看权至龙的侧脸,嘴角弯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是那个女孩吗?穿白毛衣的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管我看谁。”

    永培笑了,没有继续追问。

    颁奖礼开始了。

    金欢的相机几乎没放下来过。

    “吴世埙刚才又笑了,”她兴奋地跟林夕汇报,“他跟嘟嘟说了什么,然后两个人都笑了——我拍到了!双人份的快乐!”

    “你能不能把你的注意力分一点给其他艺人?”林夕无语地说,“比如我们大棒?”

    “大棒也有帅哥吗?”

    “权至龙不帅吗?!”

    金欢想了想,“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。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的类型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阳光的、高大的、笑起来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看看永培,虽然不高大,但是叫永培,多阳光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吗?”

    林夕深吸一口气,决定放弃这个话题。

    永培《眼鼻嘴》唱完之后,舞台暗了几秒。然后,一阵重低音的电子节拍炸了出来。

    权至龙从舞台中央升起来,肩膀精准踩着节拍耸动。

    他穿着一件貂皮大衣,活像是个座山雕,下身是黑色皮裤。头发梳成大背头,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精致的五官。脖子上戴着一条粗犷的银链,头上压着一定“1988”字样的帽子。

    他站在舞台中央,一只手握着麦克风,另一只手随意地垂在身侧。浑身上下都写着“老子就是舞台的王”。

    “heyyowhat’suphongkong——”瞬间点燃全场。

    前奏响起来的时候,金欢还没反应过来。现场的尖叫声从四面八方涌来,像海浪一样层层叠叠,几乎要把音响的声音盖住。

    金欢端起相机,不是因为权至龙,是因为职业习惯。她是学编导的,看到好的舞台就想记录。但不得不承认的是,权至龙的舞台表现力确实很强,已经nextlevel了。

    拍了几张照片,就把相机放下了。

    “你不拍了?”林夕惊讶地问。

    “拍够了,”金欢耸耸肩,“主要是等地团。”

    林夕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权至龙踏着拽拽的步伐边走边开口:

    “这是年末为引你入虎口而准备下的诱饵

    线上没有鱼饵还要钓大鱼的骗子

    我的成就,skill每个瞬间像谎言一样

    imsosorry,butiloveyou.justf**kitit’saquickie.”

    歌词像子弹一样从麦克风里射出来,每一句都精准地打在mama脸上。

    “好久不见啊mama

    阵势摆的挺大啊

    怕崽子们打架,所以好好分你的猪肉把

    我现在已经长大,光看着也挺饱”

    这句歌词出来的瞬间,全场炸了。

    尖叫声、欢呼声、掌声混在一起,震耳欲聋。有人在尖叫,有人在疯狂地挥舞应援棒,整个场馆像一口沸腾的锅。

    “双8年还是8月18日是我的八字

    追着我跑一辈子,光长皱纹就是你的八字

    我的年纪是2+7有余,更加natrual

    我在舞台上做player,而你们还在完fanclub”

    他的语速越来越快,flow像一条蛇在节拍之间游走,时而急促,时而慵懒。

    “showmethemoney?!

    dontevenknowmuchihave

    金表金项链也真是可爱

    今年过去又是新一年啊

    这是你的dragonmoney,拿好了啊零花钱——”

    金欢坐在观众席上,感受着周围的震动,听着旁边的粉丝说好像是真的美金,心跳加速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。

    她的韩语不太好,只能听懂一些。但她不需要听懂全部。权至龙的表情、他的肢体语言、他声音里的那股狠劲,已经把一切都表达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他在diss这个颁奖礼。

    他在告诉所有人:老子不在乎你们怎么评,老子就是要说。

    那种嚣张、狂妄、站在舞台中央睥睨一切的霸气,不是演出来的,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。

    金欢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摸上了相机的快门。

    她透过取景器看着他,灯光在他脸上打出明暗分明的轮廓,汗水顺着额角滑下来,他的眼神锐利得像把刀。

    她按下了快门。

    咔嚓。

    又按了一下。

    咔嚓。

    又一下。

    咔嚓。

    连续三张。

    拍完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,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我为什么要拍他?”她小声嘟囔了一句。

    但她没有删掉那三张照片。

    权至龙唱完之后,脱下了貂皮大衣,穿着闪亮亮的红色外套,内搭黑色皮质马甲,永培被权至龙刚才的rap震惊地连衣服都没穿——著名的“东不穿”就重新上场。两人紧锣密鼓地唱《goodboy》。

    “heiyo!whatsup!”

    权至龙的声音从麦克风里炸出来,带着一种近乎癫狂的兴奋。声音在空旷的场馆里回荡,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水面。

    “getready?woo——”

    “lalalalalalalala——”

    猛然爆裂的电子音,像一记重拳砸在每个人的胸腔上。震得地板都在颤,场馆的每一个角落都被这种野蛮的节拍填满。

    “iamagoodboy——”

    两个人同时开口,他们跟着节拍扭动起身体,力道猛烈,带着黑泡灵魂的、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律动。

    权至龙正对着麦克风怪叫,脖子上的青筋若隐若现,汗水顺着额角滑下来,眼神亮得吓人。

    金欢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不太对劲。

    不是那种看到帅哥时的心跳加速......那种她太熟悉了。这次是重的、猛的、像被人攥住了心脏狠狠捏了一把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林夕凑过来问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”金欢的声音有点哑,“音响太震了,心脏不舒服。”

    林夕看了她一眼,没有追问,转头继续尖叫。

    金欢的目光重新落回舞台上。

    权至龙正在延伸台的边缘蹦跳,露出衣服里面一截精瘦的腰线。他的动作越来越狂放,像是要把身体里所有的能量都在这几分钟里燃烧殆尽。

    金欢的手指又摸上了快门。这一次,她没有放下相机。她一直拍,一直拍,直到《goodboy》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,直到舞台的灯光暗下来,直到权至龙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。

    然后她低头看了看相机屏幕,四十七张,她拍了四十七张权至龙。

    金欢盯着那个数字看了三秒,然后面无表情地把相机收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拍得怎么样?”林夕问。

    “还行。”

    “给我看看——”

    “回去再说。”

    金欢把相机包好,塞进背包最底层,像是要把什么不想承认的东西一起藏起来。

    但她的心跳还是很吵。

    权至龙站在舞台中央,胸口剧烈起伏着,汗水浸湿了衬衫的领口。他抬起手,随意地擦了擦额头的汗,目光扫过观众席——

    金欢正低头看着相机屏幕,似乎在检查刚才拍的照片,表情很认真,眉头微微皱着,嘴唇轻轻抿着。

    权至龙的目光在她身上多停了两秒,转身的时候,嘴角微微翘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wow~fantasticbaby——”

    林夕已经疯了,从座位上站起来,挥舞着皇冠灯,跟着音乐大声唱,声音沙哑了也不肯停。

    金欢被她拉着站起来,虽然不会唱韩语歌词,但副歌的“wow~fantasticbaby”她还是能跟着吼的。

    两个人像两个疯子一样在观众席上又唱又跳。

    “太爽了!”林夕在音乐间隙对着金欢大喊,“我哥太酷了!!!”

    “确实酷,”金欢点头。

    散场的时候,两个人随着人流往外走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我哥今天帅不帅?!”林夕问道。

    “帅是帅,但......”

    “没有但是!”

    金欢笑着躲开林夕的魔爪,翻出相机里权至龙的照片看了看。

    “确实拍得挺好的,”她承认,“他这个人……在舞台上的样子,确实挺有魅力的。”

    林夕看着她,忽然笑了。

    “你终于承认了。”

    “承认什么?”

    “承认权至龙有魅力。”

    金欢把相机收起来,耸了耸肩。

    “我从来不否认他有魅力啊,只是之前没get到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那现在呢?”

    “现在……”金欢想了想,“get到了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一点?”

    “一点。”

    林夕满意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还挺酷的,”她小声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金欢把相机包好,嘴角微微翘着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的是,在艺人出口的方向,一辆黑色的保姆车里,有个人正隔着车窗看着她。

    权至龙靠在座椅上,目光追随着那个穿白毛衣的女孩走出场馆。

    永培从副驾驶转过头,“你在看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是那个女孩吗?地团后面第一排的?”

    权至龙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永培笑了。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?”

    “没有,”权至龙收回目光,“就是觉得……挺有意思的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有意思?”

    权至龙想了想。

    “她一直在看地团,”他说,语气里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不爽,“全程都在看。”

    永培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?”

    “吃什么醋?”

    “吃地团的醋啊。”

    权至龙看了他一眼,那个眼神的意思是“你再说话我就把你扔下车”。

    永培识趣地闭上了嘴。

    保姆车缓缓驶出停车场。权至龙闭上眼睛,脑海里浮现金欢低头看相机的样子,眉头微皱,嘴唇轻抿,然后嘴角微微翘起。

    她拍的是谁?

    地团?还是……他?

    他想起她在《goodboy》表演的时候举起相机的样子。

    权至龙睁开眼睛,嘴角微微弯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有意思,”他轻声说。

    金欢坐在回酒店的出租车上,翻着相机里的照片,翻到权至龙的照片,又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舞台上的权至龙,逆着光,眼神锐利,汗水沿着额角滑落,带着一种“老子天下第一”的嚣张。

    她盯着照片看了三秒,然后把相机收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林夕问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”金欢靠在车窗上,“就是觉得……这张照片拍得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林夕愣了一下,然后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哦——”

    “你‘哦’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,”林夕学着她的语气,“就是觉得……有点意思。”